2013年4月8日星期一

我投选民联的理由:赵明福案(四)

我投选民联的理由:赵明福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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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认识赵明富,但我要自己记得他的名字。
这个名字代表了国内许许多多在执法当局内死亡的,无法了结的冤案冤魂。

明福死亡的期间,外婆在家乡由母亲照顾。
八十多岁的她当时罹患肺痨,开始神智不清。
母亲照常每日阅报。不识字的外婆偶然见着头条新闻的图片,不解地问母亲:
“为何这个好样貌的年轻人上了头条?”
每次母亲跟我谈起明福,都会不断重复和外婆一起的那个情景。
一直重复,每次都激动地重复。
起初我不明白,但后来当见到了明福的双亲才知道,
那是对于一个有位青年的惋惜。
身为父母,又怎么不知道丧子那深刻与入骨之痛楚呢?

有年七月十四,明福坠楼之地既前反贪局大厦举行烛光悼念会。
母亲恰好在吉隆坡,于是随我到现场。
点点烛光,黯然落泪。
如果明福能成为厉鬼,自行把凶徒都绳之以法那该有多好。
但事实只能是不瞑目的孤魂。

明福案代表的正是一个国家的司法制度已经严重破损到无可挽救的地步。
即使你知道验尸庭、皇家委员会的审讯已经把真相袒露在公众眼前,
即使找来多高明的法医,被告律师多么白痴笨蛋,出庭证人的证言多么错误百出前言不对后语,
有关人士依然无法被定罪。
一个即将要结婚的有为青年,期盼着新生儿的父亲,被判成被自杀,
这真是他妈的扑街荒谬。

此案的可怕在于,若今天你因为跟当局意见不合,被当局抓去问话,隔天你坠楼惨死,将会是一桩无头冤案。
我们根本不可能在现存司法制度下,得到公平公正的审讯。
更何况明福只是坚持自己的立场啊。
我们从此就不能有跟当局相反的立场,不同的理念?

再多五十年,凶徒们确实都会老去死去。
老天确实都会把这些人带走。
但他们活着的一天,或者我们允许他们不必负责继续活着的一天,
将会有更多人死去。
例如萨巴尼、古甘……
死在拘留所的,被警员开枪误杀的,死在反贪局内的等等等等。

不要再有人这样不明不白的死去了。
我想让死去的孤魂安息,他们太累了,太可怜了。

这就是我投选民联的理由。


作者:那天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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